第29章 父亲说知道

天下债 女郎不哭

三月三十,程肃第二次受问。

这次没有探监名目。

刑部开正式听讯,谢闻简主录。

因公开柜根、借阅记录与程肃本人供述已经形成新的限定问目,四方另签了一张权限补充:程见微可以提交“收件与授权规则”的公开问题,可以照录程肃当庭明确回答;仍不得判断供词真伪、父亲是否知情获利,也不得参与量责与终局结论。

她坐在旁核席,面前只放公开旧契结论与三根算筹。萧承晏以东宫复核见证人的身份坐在末席,不主持,不代问,也不许在听讯中作赦免承诺。

程肃被带进来时,先看见女儿。

再看见墙上并列的三个字:

收到。

同意。

授权。

他的脚步停了一下。

···

刑部主事问:“你十年前借过《民间拒收与退件旁记》,是否知道收件印不能直接作为执行授权?”

程肃道:“知道。”

谢闻简把笔管转过半圈,落笔。

这些日子,所有人都在等这个字。

不是“记不得”。

不是“与她无关”。

知道。

刑部主事继续问:“你是否知道沈令仪没有给出完整担保授权?”

程肃沉默片刻。

“知道。”

程见微握着笔,手指骤然发冷。

“她明确反对过吗?”刑部主事问。

“她只肯收件,肯替我把粮商请来谈。”程肃说,“她不肯让沈氏商号替官署无限担保,也不肯让那笔信用被转押。”

“是否留有文字?”

“留过一页复核异议。”

“第四十八页?”

“是。”

“原页在哪里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刑部主事没有把这一句当作推脱。

“谁将它另封?”

“我申请另封。复核官准了,外库经手封存。后来案卷数次移交,我入狱后再没见过。”

“为何另封?”

“那页有她的私价与行内限制。当时若随公簿流转,几家粮行都能看见。”

年轻御史在这段证词旁另注:本人陈述,待核原封与移交记录。

韩维山此前提出的“为保护私价而另封”,如今有了程肃的同向口供,却还不能算事实。

另封可以是为了保护她。

可被保护起来的异议一旦不再随合抄流转,留在外面的便只有一枚被移了栏的真印。

“你保护了她的私价,”程见微开口,“然后用了她不同意你用的名字。”

刑部主事看过问目,准她补问。

程肃没有否认。

“是。”

···

听讯席上没有人动。

刑部主事问:“为什么?”

程肃抬起头。

“那天西营只剩一日粮。”

“官仓呢?”

“调令在路上。最快也要两日。”

“其他商号?”

“要么无粮,要么只肯见完整担保。”

“沈氏不同意,你仍然呈作同意?”

“是。”

“你可以等她再谈。”

“等不起。”

程肃的声音并不高。

“多等一日,先断的是伤营。那些人不能靠一张正在路上的调令吃饭。”

年轻御史的笔停在“多等一日”。

程肃道:“我把收件印放进授权栏,粮先出了。第二日官粮到了,两营没有死人。”

“所以你认为自己做对了?”

“救人这件事,我不后悔。”

“借沈令仪的名字呢?”

程肃望着那三个字。

很久以后,他说:“错了。”

程见微的笔尖在纸上洇出一个黑点。

父亲终于没有再把两件事并成一件。